明光市三界镇社会事务办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1-11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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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工作职责: 

    1、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在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领导下,制定本街道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    2、办理本街道救灾具体业务工作,及时查灾、核灾、报灾,管理并发放救灾款物,妥善安排灾民生活,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。做好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管理工作。

    3、负责街道城乡低保、农村五保、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象的调查核实、上报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。   

    4、承担本街道老年人、孤儿、五保户、“三无”人员、孤老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、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遗弃儿童的保护工作,负责映山敬老院建设管理有关工作。      5、负责本街道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及拥军优属的具体业务工作。做好残疾军人、烈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、病故军人遗属、在乡老复员军人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、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数据更新工作,并落实上述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。   

     6、负责本乡镇(街办)殡葬改革管理相关工作。  

     7、做好民政上访对象的接待、调查和处理工作,维护辖区民政工作对象稳定。   8、按时完成党工委、街道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 负责人:冯才元    联系电话:13956295164   办公地址:三界镇政府院内  邮编:239421  办公邮箱:sjz8471095@126.com   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8:00-12:00,2:30-5:3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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